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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5月23日 09:20来源: 作者: 关注:

各学院:

现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量统计的工作,请各学院组织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研究生培养工作量个人统计表》(附件1)。此表包括五个分表(表1-5),其中表1由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填写;表2由博士生导师填写;表3由硕士生导师填写;表4由学科负责人填写;表5由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请教师认真阅读表下方的填表说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学院将教师提交的《研究生培养工作量个人统计表》(附件1中的表1-5)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进行汇总,填写《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学院汇总表》(附件2)。

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指导研究生工作量的计算标准、学科负责人工作量补贴的计算标准均按照东秦研[2017]2号《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附件3)中的规定。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请在开课学院填报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请在指导研究生所属学院填报指导研究生工作量。

各学院需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统计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一经上报,不再接受更改。

请各学院于6917:00《研究生培养工作量个人统计表》(表1-5)和《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学院汇总表》电子档表格以部门名称为标题发送到jiangcongmeng@neuq.edu.cn

6917:00《研究生培养工作量个人汇总表》(附件1中的表5)纸质版一份以及《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学院汇总表》纸质版一份送至研究生分院(综合楼1006-B)。请注意《研究生培养工作量个人汇总表》(表5)需教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培养工作量学院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研究生分院

                                         20235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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