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 〔2023〕1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3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范围
1.申报2023年省级研究生精品课需要符合《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2.申报2023年省级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需要符合《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3.申报研究生精品课程的课程须为东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或2022版)中所设置的课程。
4.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依托东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2018版或2022版)设置的课程进行。
5.同一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和专业学位精品教学案例(库)中的一项,不可两项同时申报。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按照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
2.学院推荐
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听取申请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务必保证申报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确保申请材料质量。学院对审核过的精品课程和教学案例推荐上报研究生分院(需排序)。
3.学校推荐
研究生分院聘请专家,听取申请人汇报,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4.网上公示
研究分院对拟推荐河北省教育厅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6月12日下午5点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分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006-B)。电子版发送至jiangcongmeng@neuq.edu.cn。报送的所有材料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
1.《河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需排序)和《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需排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
2.《河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最后一页盖学院公章,研究生工作主管院长签字。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把关,遴选出能够代表本学院水平与特色的高质量课程与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上报。
联 系 人:刘建波,姜丛萌
联系电话:8057436
附件1-6:
附件.zip
研究生分院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