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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年08月31日 16:01来源: 作者: 关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 〔2023〕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范围

1.申报2024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需要符合《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2.申报2024年省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需要符合《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3.申报研究生示范课的课程须为东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或2022版)中所设置的课程。

4.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依托东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2018版或2022版)设置的课程进行。

5.同一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省级研究生示范课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中的一项,不可两项同时申报。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4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2024年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按照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

2.学院推荐

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听取申请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务必保证申报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确保申请材料质量。学院对审核过的示范课和教学案例推荐上报研究生分院。

3.学校推荐

研究生分院聘请专家,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4.网上公示

研究分院对拟推荐河北省教育厅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月15日17: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分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综合楼1006-B)。电子版发送至jiangcongmeng@neuq.edu.cn。报送的所有材料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

1.《2024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纸质版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

2.《2024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4年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把关,遴选出能够代表本学院水平与特色的高质量课程与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上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要求,为使更多老师参与到研究生综合改革工作中,没有结项的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改项目的项目参与人以及申报了2024年河北省精品课(案例库)、教改项目的参与人不得申报2024年省级示范课、案例库项目。

联 系 人:刘建波 姜丛萌

联系电话:8057436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2: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附件3:2024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2024年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5:2024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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