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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东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暨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年01月30日 15:34来源: 作者: 关注:

各学院:

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持续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激发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投身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东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审办法》(东大研宇〔2022〕49号)及辽宁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同步开展2026年度东北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校级成果奖”)评选与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以下简称“省培育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成果奖评选相关事宜

(一)申报范围及内容

申报主体: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或研究工作的集体或个人,均可申报。

奖项等级: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成果要求:成果应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服务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与学风教育、科教融合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课程与教材建设、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评价机制改革、培养过程管理强化等方面。

成果形式: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信息系统、视频资源、论文、著作等(不含教材)。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年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成果须经过 2年以上 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一等奖成果不少于 4年)。实践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含试行)教育教学方案之日起算,不含研讨、论证及方案制定阶段。

成果主要完成人须直接参与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含主持人)一般不超过 5人。每人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成果不超过 2项,作为主持人申报成果不超过 1项,原则上不连续申报。

成果主要完成学院应为主要完成人所在学院,并在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与校外单位合作的成果,我校所属学院须为主要牵头单位,主要合作单位不超过 3个。

已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无实质性创新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类和研究生类教学成果奖。

(三)评审程序

1.发布通知:学校发布评审通知,各学院应及时传达申报信息,确保相关人员应知尽知。

2.自主申报:申报人填写《东北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3.学院初审与推荐:各学院组织初审并严格履行民主程序。每学院可推荐申报 1—2项。学院须对推荐成果的思想性、政治性、真实性、学术道德、保密情况,以及申报人资格和师德师风进行严格把关,并统筹规划成果培育,为后续省级、国家级成果奖申报奠定基础。

4.专家评审:研究生分院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成果,报送总校研究生院。

二、省培育项目推荐相关事宜

据辽宁省教育厅有关安排,拟于近期启动2026年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评选工作。为做好后续辽宁省教学成果奖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推荐准备,学校决定同步开展辽宁省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推荐预评审工作。学校将从 2024年度、202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成果中择优确定省培育项目推荐名单。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东北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Excel电子版及加盖公章、主管领导签字的PDF电子版各一份。

2.《东北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相关人员签字的PDF电子版各一份。

3.成果总结(5000字以内):纸质版一式一份,Word版和PDF电子版各一份。

4.支撑材料:包括反映成果质量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明细表,以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5.视频材料(如有):时长不超过 10分钟,分辨率不低于 1920×1080,25P,编码格式为 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 及以上),码流不低于 5Mbps,MP4格式。

(二)材料命名规则

1.汇总表电子版:“学院名称—推荐汇总表”。

2.申请书、成果总结、支撑材料电子版:按单个成果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学院名称—成果名称—成果负责人姓名”。

3.视频材料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名称—成果名称—成果负责人姓名”。

四、推荐及评审原则

推荐、评审和授奖工作坚持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重点把握以下方面: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向一线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注重成果应用与推广,带动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整体提升。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2月7日17:00。

报送方式: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报送,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2026教学成果奖”命名,发送至邮箱:jiangcongmeng@neuq.edu.cn

纸质材料待评审结束后,按推荐名单报送,另行通知报送时间。

 

 

联系人:刘建波、姜丛萌

 

 

            

 

 

 

 

                                    研究生分院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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