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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年07月18日 11:27来源: 作者: 关注: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冀教研函 〔2024〕10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5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及范围

1.申报2025年省级研究生示范课需要符合《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2.申报2025年省级专业学位教学案例需要符合《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中的申报条件和要求。  附件2:河北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立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doc

3.申报研究生示范课的课程须为东北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或2022版)中所设置的课程。

4.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依托东北大学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2018版或2022版)设置的课程进行。

5.同一项目负责人只可申报省级研究生示范课和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中的一项,不可两项同时申报。

二、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5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2025年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并按照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材料。

2.学院推荐

学院应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申报书及佐证材料进行逐一审查,听取申请汇报,提出改进意见,务必保证申报书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确保申请材料质量。学院对审核过的示范课和教学案例推荐上报研究生分院。

3.学校推荐

研究生分院聘请专家,并按照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推荐。

4.网上公示

研究分院对拟推荐河北省教育厅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8月25日17: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ngcongmeng@neuq.edu.cn。报送的所有材料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纸质版材料待后续通知提交。

1.《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  附件5:2025年河北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和教学案例(库)立项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

2.《2025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3)和《2025年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4)  附件3:2025年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附件4:2025年河北省省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模板.docx

四、相关要求

各学院须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严格把关,遴选出能够代表本学院水平与特色的高质量课程与案例(库)建设项目进行上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要求,为使更多老师参与到研究生综合改革工作中,没有结项的河北省省级研究生示范课(案例库)项目、河北省精品课(案例库)、的参与人不得申报2025年省级示范课、案例库项目。

联 系 人: 刘建波 姜丛萌

联系电话:8057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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