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全体教师:
根据中国冶金教育学会、全国冶金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审(2013-2015)和推荐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优秀成果的通知》(中冶教会【2016】21号、全冶教指【2016】19号)精神及其基本要求,现组织学科建设研究会2015高等教育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成果类型及要求等内容请按照学会《关于开展2015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审(2013-2015)和推荐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优秀成果的通知》(中冶教会【2016】21号、全冶教指【2016】19号)要求进行。
二、申报成果请填写《中国冶金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并于2016年5月21日之前,将纸质版(填写至“四、推荐意见”之前,一式五份,A4纸分别左侧装订成册)及相关资料报送至人文楼5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fy@neuq.edu.cn。
三、申报成果需上交评审费100元。
四、请下载附件:《关于开展2015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审(2013-2015)和推荐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优秀成果的通知-中冶教会[2016]21号 全冶教指[2016]19号》。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分院[学科建设处],电话:8057436。
关于开展2015高等教育科研成果评审(2013-2015)和推荐中国高教学会第九次优秀成果的通知-中冶教会[2016]21号 全冶教指[2016]19号.pdf
附表:中国冶金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20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