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暂行办法》(东秦研[2016]1号),对于盲审中未通过的学位论文,若对评审意见有异议,可由导师同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向研究生分院提交书面申诉(申诉表见附件)。经研究生分院审查通过后,可增加一定数量(给出“不通过”评审意见的专家数量)的盲审专家进行重审,并做出最后裁决。
研究生分院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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